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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制定“十大制度” 创先争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8日01:38  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近日,记者从桃江县了解到,创先争优活动以来,该县建立联点责任、践诺公示、定期点评、群众评议等“十大制度”,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联点责任制度规定,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县直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都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确定一个村或社区、乡镇站所的基层党组织作为联系点。联点负责人要做到“四个一”,即:在所联系点的动员会议上进行一次思想发动,每月开展一次创先争优活动调研,每季度对联系点的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点评,每半年对公开承诺情况和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一次督查指导。

  群众评议制度规定,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每半年度要组织开展一次群众评议活动,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社会知名人士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评议。评议方式采取召开座谈会、评议大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公示栏等结合进行。记者胡颖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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