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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假合同”诉华谊董事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8日02:2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朱燕)称华谊兄弟董事长王中军与自己签约,并承诺年薪不低于500万,但钱却迟迟未到账,怀揣歌手梦想的男子陈某将王中军起诉。昨日,东城法院第二次开庭,司法鉴定显示,双方合约上签字并非王中军所签。

  原告称与王中军签约

  陈某起诉书显示,王中军(起诉书写为“王忠军”)自称中国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8年1月28日,他经人介绍与王中军签约,约定2013年1月28日前由华谊兄弟为陈某提供独家经纪服务,陈某独家提供演艺服务。华谊兄弟在签约当日应付签约金500万元,并保证第一年薪酬不低于500万。

  陈某说,签约当日,王中军找借口未向其支付签约金,之后并未安排演艺活动。

  此后陈某查询得知,北京根本不存在王中军所说的中国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陈某故起诉要求王中军给付签约金和第一年薪酬共计900万元,并解除合同。

  据记者查询,王中军所在的公司名称为“华谊兄弟音乐公司”。

  被告方称原告可能遇骗子

  昨日法庭上,王中军的代理人表示,王中军不认识陈某,也没有签订过相关合同。在第一次开庭时,王中军申请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显示,合同中王中军的签名是打印而成,并不是手写。

  王中军代理人表示,不排除陈某遇到了骗子,有人冒充王中军。

  陈某没有亲自出庭,由其父亲代理,陈父表示对鉴定结果难以接受。他说,陈某签了合同后,长时间没有工作,家里欠下百万元外债。

  此案未当庭宣判。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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