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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朋友吝啬竟挖“玫瑰陷阱”

  为报复没借钱给自己的吝啬朋友,一男子装好摄像器材后让“女主角”约“男主角”共度良宵,但激情戏没有公开“播出”就结束了:“男主角”拒付高达30万元的“版权”费并及时报警。机关算尽的“导演”等人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今年4月,周某将女青年倩倩(化名)介绍给刘某相识,刘某承诺帮助周某解决生意上的困难。然而一个多月过去,刘某没有兑现借钱之事,周某心里很窝火,一气之下,他决定要报复一下刘某。为了让刘某“大出血”,周某想到一个“妙招”:借倩倩的美色去吸引刘某,并将两人的亲热行为拍成性爱视频;只要刘某拿到性爱光盘,爱面子的他肯定会乖乖“投降”,主动拿钱出来买“版权”。

  倩倩开始并不同意,但在“导演助理”吴某一番开导后,她最后同意帮“导演”周某出气。3人达成一致意见就开始行动:周某出钱购买摄像工具,并教会倩倩如何使用。4月30日晚,倩倩主动约刘某到宾馆约会。没有任何防备的刘某接到电话之后赴约,没想到自己一下子掉进了玫瑰陷阱,成了性爱光盘的男主角。

  有了性爱视频,周某很快找人刻录成光盘,几天后用事先在外地购买的手机卡打电话、发短信,向刘某“销售”性爱光盘,要求刘某支付人民币30万元购买“版权”。刘某开始根本不信,对周某和吴某的骚扰无动于衷,5月4日,吴某找人将性爱光盘转交到刘某手中,看到自己成了性爱光盘的男主角,刘某顿时傻了眼,但他没有选择妥协。

  刘某报了警。得到消息的倩倩在巨大的压力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根据她提供的线索,警方很快将周某和吴某抓获。8月初,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以周、吴和倩倩3人涉嫌敲诈勒索,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二年,吴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刑二年,倩倩在犯罪后能投案自首,被法院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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