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新闻快评】

  ■代金券

  新闻:9月7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四川宜宾喜捷镇红楼梦村村委会把多年来拖欠农民的400万元土地款印成了精美的代金券,替代人民币发给农民。这些代金券可以在本村内转让、赠予,还可以继承。但如果想换成真钱却要等到60多岁。

  点评:无法兑现的“代金券”,印得再精美,也不过是张“白条”。何况,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印制、发售“代金券”属非法行为,非法的“白条”,能当债权凭证使用吗?

  蹊跷的是,红楼梦村委会的非法行为,竟然得到了喜捷镇政府的批准。是镇政府不懂法,还是另有隐情?

  建议有关部门别放过“代金券”这条线索,查一查:400万土地款究竟是怎么回事,背后是否存在非法转让土地问题?这笔款项最终流向何方,是否存在挪用、贪污问题?拔出萝卜带出泥,没准能逮住几只“大老鼠”呢。

  ■采访审批

  新闻:9月6日《法制日报》报道,记者就金浩茶油被传致癌物质“苯并芘”超标6倍一事前往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采访时,被要求填写《新闻媒体采访申请表》,等待相关处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等各级层层审批。

  点评:记者想必是怀着“舆论监督”的梦想前往湖南省质监局采访的,可当他面对眼前这张《新闻媒体采访申请表》时,我估计他一定意识到了:想对湖南省质监局进行舆论监督,只能是痴人说梦——采访要向被采访对象“申请”,监督要经过被监督对象“审批”,这样的“舆论监督”,不是痴人说梦又是什么呢?

  谁都知道,对于公权部门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那我就想问湖南省质监局一句了:您这个“媒体采访审批权”,是哪部法律授予的?

  以往一遇到这样的情况,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呼唤新闻法早日出台。可是,面对这种根本不拿法律当回事甚至把自己就当成法律的大爷,有新闻法又能如何?

  ■新版红楼梦

  新闻:9月7日《沈阳晚报》报道,李少红执导的新版红楼梦在安徽卫视和北京卫视已开播数日,围绕红楼而展开的口水战也逐渐升级。支持者认为李少红版的红楼梦具有现代风格和拍摄手段,颇为时尚养眼;批评者则认为,此次翻拍没有传递出名著的精髓和内涵。

  点评:说几句个人感受:新版红楼梦不像电视剧,倒像是纪录片。之所以有此感觉,主要是源于剧中唧唧歪歪、无所不在的旁白。这些可厌的旁白不断让我心生疑惑:这究竟是“演”红楼,还是“念”红楼啊?

  对此,李少红导演美其名曰“忠实原著”。忠实原著难道就是一字不差地照搬原著中的字句?有这样“愚忠”的观念,能拍出真正体现红楼梦精神和内涵的电视剧才怪!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