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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千卉共芬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8日05:50  沈阳网-沈阳日报

  ——沈阳市妇联五年工作回眸

  本报记者韩冰

  核心提示

  金秋时节,沈阳市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即将隆重召开!这是全市妇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过去的五年,是沈阳加快发展、全面振兴、取得辉煌成就的五年;是广大女性自强不息、为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的五年;是妇联组织励精图治,妇女事业科学发展、开拓创新的五年。

  五年来,沈阳市各级妇联组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发展与维权并举、继承与创新并重,在服务大局上把握主题、提升定位,在服务妇女上抓住关键、务求实效,在服务基层上转变作风、统筹推进,使妇联工作在奋进中不断前行。沈阳市妇联充分发挥了组织、引导、维护、服务妇女的职能,团结带领全市363万妇女,以巾帼不让须眉的豪迈气概,积极投身沈阳实现“三大目标”、完成“五大任务”的伟大实践,勇于创造新岗位、勤于创造新业绩、乐于创造新生活,谱写了新时期沈阳女性奋发有为的华彩乐章。

  搭建平台

  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

  广大妇女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五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支持妇联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为广大妇女成就事业、实现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各级妇联组织紧抓时代机遇,不断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对妇女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密切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积极搭建平台,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

  在农村,我市有110多万妇女,女性劳动力占全市农村劳动力的65%以上,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针对这一实际,沈阳市妇联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以“双学双比”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增收致富项目进家庭、农业科技进家庭”活动,通过实施“四个一”工程(即:培养一批懂科技会管理的新型女农民,在服务农村妇女发展中取得新成绩;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的巾帼科技致富示范基地,在引领妇女增收中彰显新活力;选树一批具有先进性的巾帼示范村,在一村一业建设中施展新作为;转移一批女富余劳动力,在惠农增收中作出新贡献),积极帮助农村妇女提高技能、增收致富、改善生活条件。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依托“巾帼科技示范基地”、“巾帼示范村”等工作载体,深入乡镇宣传就业政策,免费发放就业政策宣传单,把岗位信息送到村、送到户、送到人。五年来,累计培训农村妇女35万人次,有9000余户家庭新增农业致富项目,帮助5万名妇女实现了增收致富;通过市、县、乡、村四级劳务输出网络,转移农村女富余劳动力3万余人次,为沈阳地区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城市,市妇联以“巾帼建功”活动为载体,大力实施“女性就业创业促进行动”,积极搭建女性就业创业平台。举办各级各类“春风送岗位”女性专场招聘活动,提供就业岗位4万余个;开展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惠及妇女5万余人次;孵化中小企业141家,吸纳了110家企业成为市妇联女大学生就业体验见习基地,招募97名女大学生创业导师,提供女大学生见习岗位1770个;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不断拓宽受益群体范围,共发放女性创业小额担保贷款1288万元;发展和巩固“无围墙工厂”基地1000余个,通过手工编织、空巢老人居家养老、社区小物流中转等途径,共安置3万余名妇女灵活就业;选树699个各级各类“巾帼文明岗”,激发了广大女职工参与岗位竞赛的热情;辽宁省“新风采”家政连锁中心沈阳分中心成功启动,探索了一条失业妇女与市民群众双受益的妇联家政产业发展之路。

  关注民生

  打造妇女儿童温暖之家

  各级妇联组织在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的前提下,科学分析沈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基本现状,注重协调更多的有利政策和社会资源向妇女儿童倾斜,积极促进男女两性平等参与发展,共享发展成果,使自身工作在更加贴近振兴大局之需的同时,更加符合广大妇女最根本、最直接、最现实的迫切需求,以科学的工作定位,努力为全市妇女儿童打造“温暖之家”。

  强化源头维权。落实《沈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沈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指标完成情况走在全省前列。参与《辽宁省实施<妇女法>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执法检查,通过议案、提案、调研报告、信息报送等形式反映妇女儿童利益诉求,积极为妇女争取权利。与市人大常委会联合编撰《妇女权益保障法制概述》,全面总结了妇女维权工作实践的理论成果。

  强化社会化维权。成立“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家庭暴力验伤中心、家庭暴力伤害鉴定中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案公诉组、“三八”合议庭、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妇联联络部等,整合资源形成有效的社会化维权网络。以社区为依托,以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为载体,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基层妇女维权工作领域。按照资源共享和群众需要的原则,组建各具特色的社区(村)维权组织,如社区维权站、维权投诉箱、维权热线、社区妇女庇护室、流动妇女平安之家等。在全市社区开展创建“巾帼家园”活动,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调适、民意诉求、文化教育、就业创业、帮扶救助等服务。全市建立各具特色的社区维权组织2400个,1万余名热心人士担任了社区维权志愿者。

  强化实事化维权。实施“关爱女性健康阳光系列行动”,深入到社区、乡村和企业,为全市40余万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常见病普查普治,贫困患病妇女享受治疗费减免;启动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三年行动计划,截至目前,在苏家屯区试点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已为18760名35至59岁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实施“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工程”,援建住房68套;开展“共享蓝天·留守流动儿童关爱行动”,建立留守流动儿童之家381个;“大手牵小手,爱心1+1”扶贫助学活动累计筹措资金300余万元,资助贫困儿童1万余名。

  发挥优势

  倡扬社会和谐新风

  家庭是妇联的传统工作领域。近年来,市妇联充分利用纪念改革开放30年、新中国成立60年、妇联建会60年等契机,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通过举办“细数幸福”、“铿锵绽放”、“辉煌半边天”、“红歌大家唱”等纪念活动,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唱响爱国主义教育主旋律。

  市妇联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深入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号召城乡家庭文明出行、美化环境、传播礼仪,涌现出书香家庭、绿色家庭、平安家庭、廉洁文明家庭等80余万户。李乃芝、符俊华、李道铿等家庭被评为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广泛开展“百万妇女家庭节能减排行动”,倡导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国家环境样板城创建,7万户家庭建立节能减排档案,国家环保部在全国重点推广了沈阳市的经验作法。实施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建立市区两级家庭教育暨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指导中心、示范之家40个,依托“社区母亲课堂”举办家庭教育公益讲座万余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建立小公民道德实践基地100个,使百万余名少年儿童在道德实践活动中陶冶了情操、提高了素质。

  全市城乡妇女按照《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的要求,在生活中,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传播了家庭美德;在工作中,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开拓进取,彰显了职业道德;在社会中,弘扬文明、热心公益、保护环境,遵守社会公德。在2006年沈阳世界园艺博览会、2008年北京奥运会沈阳分赛区等沈阳市重大国际活动中,广大妇女以和谐、友善、文明的良好风貌赢得了国内外人士的广泛赞誉。全市10万余名巾帼家庭志愿者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活跃在沈城环境整治、文明出行、社会维稳等工作的第一线。

  凝心聚力

  尽展女性时代风采

  近年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振兴老工业基地的伟大实践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品德高尚、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女性。为了弘扬她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情操,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命名表彰了一大批优秀女性,营造出学习先进、争做时代新女性的浓厚氛围。市妇联相继开展了“十大杰出女性”、“十大杰出母亲”、“百名优秀母亲”、“模范警嫂”、“优秀警察母亲”等多项评选活动,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各行各业的女性踊跃参与,为沈阳和谐社会建设的百花园增添了一道绚丽的色彩。

  目前,全市妇女参政议政的整体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女性走进参政领域,走上领导岗位。截至2009年底,全市女党员总数达到179167人,占党员总数的31.7%。目前,沈阳市已有女人大代表99名、女政协委员178名。市管女干部244名,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6.6%。社区“两委”和村“两委”有女委员的分别达到100%和95.4%,一批贡献卓著的优秀“女村官”以骄人的业绩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

  广大农村妇女勇于尝试、大胆实践,积极探索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女农民技术员、女能手、女经纪人成为全市县域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广大企业女职工爱岗敬业、拼搏实干,为加快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广大创业妇女自主择业、勇闯新路,为我市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注入了崭新活力;女领导干部、女企业家、女科技工作者积极推进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为沈阳经济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作出了卓越贡献;解放军、武警部队女官兵、公安司法战线女干警忠于职守,不畏艰险,为沈阳营造了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五年来,全市各条战线共涌现出全国、省、市级“三八”红旗集体208个、“三八”红旗手标兵55名、“三八”红旗手797名,沈鼓“五朵金花”、黎明航发“十姐妹”、沈重“九凤”、信访战线“百名天使”和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副所长赵霞等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她们是激励全市妇女拼搏实干、建功立业的时代楷模。

  九月的沈阳,飘散着即将丰收的气息,阵阵醉人的芬芳溢满了收获人的笑脸。五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丰硕成果。沈阳市被评为全国创建学习型家庭示范市、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市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市。市妇联先后荣获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单位、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先进集体、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先进协调组织、全国妇联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妇联先进集体、辽宁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单位、沈阳市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省妇联亲切关怀、悉心指导的结果,更是全市广大妇女和妇女工作者智慧和汗水的结晶。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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