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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拟禁保护区围湖造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8日07:11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9月7日讯记者韩乐悟据农业部相关方面信息,农业部组织起草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近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该办法明确,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工程。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附近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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