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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学派”突出的学术贡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8日07:53  法制日报

  韩大元,1960年生,1980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1984年考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1987年毕业后留校任教。1990年到1992年赴日本留学,师从日本宪法学家阿部照哉教授。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博士生导师,并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等职

  “人大学派”对中国法学教育的贡献不仅在于为国家输送了大量法律人才,还在于传授着一种先进的法学教学方法,传播着一种科学的法学教育理念。“人大学派”倡导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学生是教育之本,是学院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理论观点的前沿性、代表性是判断一个学派形成与否的重要标志,作为一个规模较大的学术团体,“人大学派”在各学科都有或曾有过代表性人物与学术思想

  □韩大元

  自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至今,人大法学已有六十年的历史。“人大学派”伴随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诞生、发展而逐步形成,伴随中国法学的成长、成熟而不断呈现自己的特色,日益丰富其学术内涵。作为新中国法学研究队伍中的重要成员和参与者之一的人大法律人,在六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不断创造与积淀智识与传统,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学术风格,中国法学的“人大学派”蔚然大观。

  在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上,“人大学派”无法被绕过,无法被取代。如前所述,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人大法律系就担负起苏联法学中国化的重任,成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1950年代,人大法律系教师在苏联法学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中国的立法实际,出版刊行了一系列教材和讲义。例如,人大法律系教师编写的国际私法教材曾是我国外交系统出国人员的必带书目,还被耶鲁大学等著名大学法学院收藏。1980年开始,司法部、教育部开始组织全国政法院系骨干教师统编各学科教材,人大法律系教师全面参与。从1980年8月至1982年10月,参编教材21种,撰稿者计31人次,其中主编5人,副主编9人。其他的主编、副主编也多有人大法律系的教育背景。

  时至今日,法学教材的编写日渐自主,种类和层次也多种多样,但人大学者编写的教材一方面注重学理探究,注重法学基本知识的传授,强调基础理论的系统性,另一方面也注重中国自身问题的把握,注意把握立法、法学研究以及国际学术发展的最新动向,以其科学的原理性、深厚的基础性和高度的前沿性而保持着重要的学术影响力,形成了一整套富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材体系。

  “人大学派”对中国法学教育的贡献不仅在于为国家输送了大量法律人才,还在于传授着一种先进的法学教学方法,传播着一种科学的法学教育理念。在法学教育理念上,“人大学派”倡导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学生是教育之本,是学院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在培养人才方面,“人大学派”不遗余力,坚持教授为本科生授课,以深入浅出的方式把基础和前沿知识传递给学生。同时培养其基本法学素养,训练其法律技能和法律思维,让他们学会用法律思维分析现实问题,形成保障人权、维护公平、体现宽容和尊重规则的意识,提高法律职业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对新中国法制建设的贡献

  “人大学派”对于中国法制建设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首先表现在广泛地参与立法、提供各种决策咨询。新中国法制建设初期,由于人大法律系在中国法学界的特殊地位,“人大学派”直接参与了宪法和多部重要法律的起草工作。如20世纪50年代,国家法教研室的许崇德、董成美被借调到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资料编辑组工作,吴家麟、王向明、蒋碧昆等也参与其中。改革开放之后,“人大学派”对国家立法的参与更为广泛。如许崇德参加了1982年宪法的修改工作;高铭暄则全程参与了我国刑法典的历次起草工作,为1979年刑法典的制定和出台作出了重要贡献。

  “人大学派”除了为国家法制建设输送了大量的人才之外,还培训了大量的执法人员、司法人员。例如,从1988年起,人大法学院与国家法官学院合作举办高级法官培训班、进修班,开始了有针对性的专门培训。此后还对检察院、行政机关等各级各类机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成为中国法律职业教育的重要基地。

  “人大学派”在普法宣传教育中也是一支重要力量。“人大学派”的杰出代表之一孙国华教授是到共和国最高讲坛———中南海讲课的第一人。截至目前,人大法学院教师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讲课共有15次之多。这既是对“人大学派”学术影响力的嘉许,也有助于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倡导尊重法律的良好风气。

  对建构中国法学理论体系的贡献

  理论观点的前沿性、代表性是判断一个学派形成与否的重要标志,作为一个规模较大的学术团体,“人大学派”在各学科都有或曾有过代表性人物与学术思想。在法学研究的传统领域中,“人大学派”总是以其敏锐的学术洞察力、深厚的学术涵养、开放的学术胸襟提出和论证具有说服力的理论,这些理论大都成为通说或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观点。而在传统法学领域之外,人大学者开拓了一系列独具特色的研究领域,如曾宪义的“台湾法研究”、法史学家张希坡的“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王利明的“民法典体系化研究”、余劲松的“国际经济法体系研究”、朱景文的“法律与全球化研究”、刘春田的“知识产权基本范畴的研究”、史际春的“经济法学科地位的理论论证”、陈卫东的“司法改革理论体系化研究”、张志铭的“中国法律体系建构及其法律解释理论”、范愉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等已经成为“人大学派”的重要学术特色。

  “人大学派”对构建新中国法学理论体系的基础性贡献,还体现为推进法学研究的本土化上。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与中国经验的双重维度下,中国法学研究面临着汲取人类法学经验、提炼本土法治元素的新挑战。作为中国具有代表性的学术团体,“人大学派”在法学研究的本土化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了重要作用。“人大学派”历来重视理论的解释力与改造力,倡导研究的规范化,努力实现对象、范畴、方法、体系、理念和领域的协调统一。

  对中国法学走向世界的贡献

  尽管法学研究中“民族的就是世界的”这一论断尚存值得辩驳的空间,但毋庸置疑的是,如果不能形成具有本土解释力和改造力的理论工具和学术传统,必然无法立足于世界法学之林。只有以拥有立足于本国国情并依赖本国文化背景产生的原生法学理论为前提,中国法学才能真正走向世界。因而,“人大学派”所追求的法学研究本土化本身就是对世界法学的贡献。

  但是,“人大学派”不会满足于此。“人大学派”以其特有的优势,大力推动中国法学界的国际交流。首先便是“请进来”,请来了大批外国法学名家,介绍国外法学的最新进展,同时也让他们了解中国法制,研究中国法制。如2000年12月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即是典型一例。人大法学院已经启动了新一轮法学院国际化计划,将通过多方面举措提升法学院的国际化程度,努力建设一所国际一流的法学院。

  中国法学走向世界,一重含义是交流,另一重含义是输出我们的学术成果。走向国际的不仅是学者和学术成果,还有青年学生,他们通过国际学术交流访问、在国际性组织机构中实习工作等形式,展示中国法学教育和法治发展的成就。FrontiersofLawinChina(《中国法学前沿》)是人大法学院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共同编辑出版的英文版法学学术期刊,是我国唯一在国际上公开发行的英文版法学类学术刊物,在国际法学界引起了一定的关注和好评,是向国际社会介绍中国法学研究成果的重要平台和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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