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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15个项目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8日08:11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9月1日至10月1日,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入围的15个项目将在法治政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专家评审意见、社会公众的评价以及实地考察的报告将成为最终评选的依据,项目最终评审结果将在2011年初公布。

  据悉,15个项目中,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起草和实施的我国首部系统规范行政程序的地方政府规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838高票排在第一。

  “中国法治政府奖”是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起设立,是中国第一个由学术机构发起设立,由专家和社会公众依据科学的评审程序和评价标准对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选的奖项。自今年年初发布以来,多个国家部委及部分地方政府积极参与,提交涉及行政程序、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纠纷解决机制等多个方面的申报项目。

  8月28日,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从项目的法治意义、科学性、创新性、推广价值、社会效益等方面对申请项目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审,经无记名投票,选出了15个入围项目。

  入围项目分别为:1、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部:证券期货市场“查审分离”执法体制;3、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4、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5、福建省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建泉州工商行政指导实践经验;6、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7、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政府:设立镇(街道)法制办公室;8、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诉讼绩效考核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9、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标准化执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全国海关行政复议系统;11、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勤务区工作模式;12、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13、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14、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创立行政奉自由裁量阶次制度;1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建设。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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