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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来的手机里有裸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8日09:50  贵州都市报

  收来的手机里有裸照

  手机贩子勒索机主获刑

  金黔在线讯 遵义一女性市民手机被偷走后,一手机收购贩子在删除手机内存准备出售时,发现手机内存储有手机主人的裸照,便对其进行敲诈。昨日,记者从红花岗区检察院获悉,这名商贩因犯敲诈勒索罪(未遂)被法院判刑一年。

  据了解,去年底,遵义市民曹女士的手机在公交车上被盗后,手机被盗贼辗转卖到了贵阳。2009年12月20日,从江苏来贵阳从事旧手机收购的李某在紫林庵收购了曹某被盗的手机后,他删除手机内存准备出售时,发现手机内存储有手机主人的裸照,于是他便将手机收藏起来。

  去年12月22日至25日期间,李某通过手机里存的电话号码,将曹某的裸照多次发给她,以要将裸照上传到网上相要挟,多次以电话、短信的方式对远在遵义的曹某进行敲诈,要求其支付3万元“保密费”。

  接到李某的敲诈电话后,曹女士气得发抖,冷静下来后,她决定向警方报案。接到报警后,民警提取了李某发来的裸照,并对其发来的敲诈短信内容进行了翻拍取证。12月25日,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在贵阳将李某抓获。

  案发后,李某多次自愿表示认罪,并如实供述了犯罪经过。红花岗区法院近日开庭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于是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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