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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华裔青年被控拥毒案因证据不足当庭释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8日10:2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8日电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马来西亚一名27岁的华裔青年被控在新山一幢公寓内涉嫌贩毒及拥毒4项指控,基于控据不足,7日在新山高等法庭被判罪名不成立,被当庭释放。

  逃过绞刑鬼门关的被告陈国威( 译音),来自怡保。他被扣留前为一名商人,案发地点则是他与妻子租下的单位。被告所面对的4项指控当中,一项为贩毒,另3项为拥毒罪。

  首控状指他于2008年12月17日午夜12时45分,在新山惹兰莫哈末达益的华蒂哈娜公寓其中一单位,贩卖793.65公克的克他命毒品,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a)(贩毒)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被判罪成者,唯一的刑罚为绞刑。

  另3项控状则指他在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处,非法拥有分别0.27公克的单乙酰吗啡(monoacetylmorphine)、0.68公克的可待因(Codeine)及1.95公克的吗啡(Morphine)毒品,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拥毒)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12(3)条文下被判。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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