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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干扰舆论监督的“软暴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8日13:01  新闻晚报

  □吴杭民

  不打不抓不通缉,请你先填申请表!填了之后得听我,领导开会你慢等——

  媒体采访突发公共事件,相关部门竟然要求记者先写书面申请,然后回家等消息,直到经单位各级领导层层审批后,才决定是否允许媒体采访。近日,记者在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采访金浩茶油一事时,亲历了这样一件怪事。有记者认为,新闻单位正常的新闻采访似乎成了向湖南省质监局申请 “行政审批”。法律界人士认为,媒体采访必须先申请后审批的做法是对新闻采访自由的限制,使相关部门便于掩盖一些他们做得不妥的事情,损害了公民的知情权。(9月7日《法制日报》)

  湖南省质监局不会置身世外桃源,前些日子打记者、抓记者、通缉记者的新闻,估计也都反复听说了,作为堂堂的省级政府职能部门,怎么能干那种违法乱纪的事呢?在他们眼里,伊春空难后 “抓的就是记者”,冲击报社办公场地等行径,他们肯定是十分不齿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哪里有他们名正言顺、冠冕堂皇、师出有名的《新闻媒体采访申请表》来得温文尔雅?

  干扰、阻碍舆论监督的“硬暴力”我们领教了不少,《新闻媒体采访申请表》的“应运而生”,是否在提醒我们,干扰舆论监督的“软暴力”在以各式各样、冠冕堂皇的面目渐渐发力?

  舆论监督权是重要的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由于舆论监督的主要形式是新闻批评,同时又主要是针对权力的批评,因此行使舆论监督权注定不会是轻而易举、一帆风顺的。从采写到公开传播都会有一定的难度,遇到诸多阻力。但是,一个国家要保证公共权力尤其是政府权力的正当行使,必须设置强有力的监督机制,用权力制约权力,有效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的滋生。而湖南省质监局的《新闻媒体采访申请表》,恰似一道温文尔雅的“挡箭牌”,企图干扰、阻碍舆论监督的深入和持续。

  毋庸质疑,媒体采访须先 “审批”,是对新闻采访自由的限制,侵犯了新闻单位和记者的合法权益,如果突发事件都需要审批才能够采访传播,损害的则是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可是,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尽管湖南省质监局称《新闻媒体采访申请表》已经搞了很久了,但最近的金浩茶油风波,却令湖南省质监局很是尴尬——

  9月1日下午,湖南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发表 《致广大消费者的致歉信》,可几天前,湖南省质监局公告 “茶籽油生产加工企业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所附的23家企业抽检结果均为合格,其中包括金浩公司的部分茶油产品。被舆论抨击为庇护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

  我不知道,如果没有这样的前因后果,《新闻媒体采访申请表》会不会就不可能横空出世;而我更担心的是,有了湖南省质监局的先例,像“请你先填申请表”这样的“软暴力”,会不会被竞相效仿层出不穷、令舆论监督更加举步维艰?

  (作者系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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