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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杀人刺痛生命教育软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8日13:01  新闻晚报

  □施平

  13岁的小冯拿着血淋淋的刀站在上学路上,脚旁同学的生命正在逝去。 “他打我。 ”“我也不想活了。 ”稚嫩凶手说出的话,让父母伤心、师长痛心、闻者惊心。 (详见本报今日A1叠03版)昨日发生的中学生杀人事件再次刺到教育的软肋,我们的孩子怎么会变成这样,谁该为之负责?

  在我们记忆中,这样的惨事已不是初闻。今年1月北川中学高一学生母志鹏残忍地杀死了同年级学生李浩龙。去年11月30日,云南玉溪澄江县七中初一54班一名年仅13岁的学生被同学用刀刺入左胸后死亡。如果再往前追溯,2007年广东茂名中学生杀人案、2002年安徽太和发生的中学生绑架杀人案,惨痛记录让人不忍卒读。虽然这些未成年人犯罪都有不同的动因和表现,但人们看到的并不是一般杀人凶手那种心怀犯罪感,反而多数是漠然、淡然。有的人直到被警方抓获,才知道杀人要受到法律制裁,更多的小杀手则如同小冯一样,不把别人的生命当回事儿,也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在我们的教育体系里,并不是完全没有生命教育。在幼儿阶段,父母们就能找到一些讨论生命和死亡的绘本,但到了小学、中学,越往高处却越看不到学校教育中关于生命、人性、伦理的内容。我们的思想道德课所承载的功能更侧重于要求学生认识道德规范和学会适应社会制度,而不是以生命为核心,倡导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享受生命。至于高中和大学阶段的政治课、道德课,就算涉及到一些生命教育内容,也属边沿范围,远远谈不上核心。可以说在我们的主要教育活动中,生命教育处于不受重视、点缀陪衬的地位。原因很简单,升学考核不计入生命教育的指标,生命教育本身也难以用数据进行考核。

  如果回过头来观察海外,以日本为例,在上世纪80年代末曾爆发中学生犯罪率的高峰,当时中学生犯罪包括抢劫、强奸、杀人、盗窃、暴力、伤害等案件,占了日本各种犯罪案件将近一半之多,其中初中生犯罪又占了青少年犯罪总数的近半。当时的日本教育学者曾总结了6大原因:第一,经济社会的高度发展和国民收入显著提高,滋长了中学生的“拜金主义”;第二,离婚率居高不下,孩子得不到父母的关心,从而仇视社会、仇视学校;第三,有关色情、暴力等内容的电视节目、电影和低俗出版物充斥市场,致使中学生深受其毒害;第四,激烈的入学考试竞争给学生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造成学生厌学逃学,甚至出走他乡;第五,有些学校只注重文化知识的教育,而忽视对学生思想道德的教育;第六,“性自由理论”的泛滥,使中学生的性道德问题日趋严重。

  细细分析这6大原因,对我们今日的教育现状难道不是一种借鉴?日本教育部门针对这些问题开出的药方就是生命教育。日本在1989年的新《教学大纲》中,明确提出了定位于敬畏人的生命与尊重人的精神这一理念的教育目标。 1991年,日本文部省在中学的德育目标中加上了 “对于生命敬畏的理念”。20年后的今天,日本中学生杀人和自杀事件尽管还是偶有发生,2003年还曾爆出日本中学生杀害儿童的恶性事件,但总体上相比20年前无疑已经得到了根本性转变。

  我国正在推行教育制度改革,有识之士也多方呼吁把生命教育纳入教改的核心环节。福建省政协委员岳清华就在今年“两会”上提交了有关提案,他认为教育部门在理念和形式上必须打破窠臼,老师和家长身体力行,和青少年平等交流,帮助他们形成涵盖生命体悟、内化价值理念、知、情、意、行的生命智慧。

  生命只有一次,教育不能忽视,漠视生命的教育体系造成的恶果,将给整个社会开出沉重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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