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璞萱 记者 宋宁华)为赚钱,竟然动起了申请POS机替人套现从中赚取手续费的“歪脑筋”。短短两个月,套现高达116万多元,从中赚取了1万元手续费。浦东新区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这起特大套现案件,并作出了一审判决,霍某、徐某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和8个月,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09年,31岁的外地来沪人员徐某结识了开房产中介公司的同乡霍某。一天,徐某说起自己曾用信用卡在商户处套取过现金的事情,便与霍某合谋申请一台POS机做套现业务。今年初,霍某与徐某向银行申办了一台POS机从事刷卡业务。随后,徐、霍二人在网上发布“信用卡刷卡套现”信息。今年2月至4月间,二人仅用3万元的周转资金,帮人套取的金额高达116万多元,获得手续费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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