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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级示范性高中举办复读班将被撤销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8日15:19  国际在线

  新华网郑州9月8日电(记者王云河)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河南省要求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得与任何机构联合在校外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省级示范性高中举办复读班将被撤销“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

  据了解,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去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准对高(中)考成绩进行各种炒作;不准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

  河南省今年要求各地在秋季开学前后一段时间内,要着力解决好中小学违规加班加点集体补课、义务教育阶段采取考试的方式选拔学生、公办高中举办复读班和公办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等比较突出的问题。对于违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撤销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重申,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得与任何机构联合在校外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对于违规举办复读班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将撤销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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