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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8日22:43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北京9月8日讯 记者蔡岩红 今天,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纪委监察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三起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共176名责任人受到了处理。其中,71名事故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案在逃4人,公安机关正在缉捕。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毅介绍,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6·21"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立胜煤矿"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及时组成了事故调查组。经查,三起事故都是责任事故,共造成159名矿工遇难,直接经济损失8750多万元。目前,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复,安监总局已向事故发生所在的省人民政府下达了结案通知。

  黄毅介绍,根据有关规定,鉴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市委书记赵顷霖、市长李恩东、副市长李俊峰等人对该市新华区四矿"9·8"事故和卫东区兴东二矿"6·21"事故都负有领导责任,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的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责成河南、湖南两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事故煤矿所在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事故煤矿、依法没收事故煤矿非法生产所得,有关部门依法吊销事故煤矿及有关责任人的所有证照。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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