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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驾车撞死学生 司机老板同堂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9日02:12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李冰洁)9月7日,备受关注的无证司机驾吊车撞死初中生案,在安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肇事司机李亚村和老板李艾国涉嫌交通肇事罪同堂受审。庭审前,两被告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将一次性赔付35.5万元。本案刑事部分将定期宣判。

  2010年6月8日下午,徐州来兰务工的李艾国接到一单活,因手下雇工均忙,便叫来没有驾驶证的同乡李亚村,让其驾驶一辆重型号作业吊车从安宁枣林植物园前往南滨河路的施工现场。约2时许,李亚村驾驶车行至城市学院大什字时将骑车上学的初中生大杨撞倒致其当场身亡。

  公诉机关指控,李亚村无照驾车上路行驶,酿成事故致人死亡;李艾国身为车辆所有人,指使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两被告的行为均触犯法律,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两被告在事发后与受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属认罪态度良好,可依法对两人从轻处罚,建议对两人分别作出3年及3年以下的刑罚。

  李亚村的辩护律师认为,李亚村属初犯、偶犯,且其驾驶行为是在他人指使下进行的,主观恶意性小,并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应处以缓刑。李艾国的辩护人则提出,事发后李艾国积极主动四处筹款,向被害人家属作出超标赔偿。同时,李艾国年近七旬年高体弱,应作出缓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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