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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老板“转行”卖黄书 法庭上“倚老”求轻判 宣判后竟笑问:“我岁数大了,能不能少判几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9日02:12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李洁)茶叶店老板崇某不务正业,竟倒卖起淫秽书刊。9月8日,崇某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在城关区法院受审。崇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法院一审判处崇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宣判后,崇某竟笑问:“我岁数大,能不能少判几年?”

  年过花甲的崇某在兰州客运站旁经营一家茶叶店。由于来往客人的杂志需求量大,崇某把握“商机”,贩来大量淫秽书刊进行贩卖。办案人员在崇某的茶叶店查获淫秽书刊1735册。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崇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3至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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