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娟 通讯员 黄进明 王威 实习生 陈俊宏)208名驾驶员因酒后驾车被交管部门依法扣留驾驶证,却没有在规定的15日期限内到大队接受处理。昨日获悉,这些驾驶员还有最后7天的期限提出申辩、听证申请,如果再不处理,其驾驶证将被吊销,2年内不能再申领驾照。
据介绍,今日,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将发布公告,将对孟某某等208名酒后驾车被扣留驾驶证后,逾期不接受处理的驾驶人,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这208名机动车驾驶人全部是因为涉嫌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依法扣留驾驶证,现已超过15日未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安交管部门拟依法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公告详情及208名驾驶人信息可登录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政府公务网站查询,网址为www.whjg.gov.cn或在今日(2010年9月9日)出版的《投资时报》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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