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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水乡“喊渴”局面重演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周瑞南 徐煜)浙江省嘉兴市检察院和该市环保局日前联合出台《关于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这标志着该市两级检察机关一直探索实践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启动。

  “启动这一制度,将有助于形成更加严厉的环保执法态势,有力查处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嘉兴市检察院民行检察处负责人表示,以前一些“没人管”或个人“管不了”的环境污染事件,现在可以由检察机关代表公众利益进行起诉。

  有着江南水乡美称的嘉兴,近年来却面临“水乡喊渴”的尴尬局面,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依据《意见》,嘉兴市检察机关对环境污染案件,可按照检察机关办理民事督促起诉的相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支持起诉、督促起诉和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对涉及侵害环境公益的民事案件,只要当事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受到环境污染行为侵害、受害者因证据收集或者诉讼能力缺乏等原因尚未起诉、受害人有起诉意愿的,嘉兴市两级检察院就可以支持相关单位、诉讼代表人或者个人进行起诉。“实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有利于惩戒环境违法者,对环境污染者是一种极大的震慑。”嘉兴市环保局负责人指出。

  近年来,嘉兴市两级检察机关一直在探索实践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据统计,近5年来,该市检察机关先后办理了10余件环保公益类诉讼案件。今年7月,嘉善县一纸业企业不愿替承包人整改排污设备和缴纳排污费,检察机关介入调查,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发出检察建议书并告知不履行法律义务将予以起诉。随后,企业履行了相关义务,停止排放,检修整改,并缴纳了拖欠的排污费。

  据悉,嘉兴市检察院、市环保局还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商讨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中出现的问题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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