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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坏餐厅玻璃杯要赔12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9日04:35  大洋网-广州日报

  家长报警处理餐厅自证清白

  本报讯(记者黄庭辉)家住石岐的余女士一家上周六在位于大信的奇摩咖啡店内就餐时,小孩不小心将一只玻璃杯打烂,咖啡店要求余女士赔偿12元。余女士觉得自己遭遇了“黑店”愤而报警处理,最后奇摩咖啡店拿出进货单自证清白。

  对此,中山市消委会消费指导部主任张咏权昨日表示,消委会曾经接到过多宗类似的投诉。一般情况下应通过店家和顾客双方协商,由消费者按照实际价钱赔偿,但是商家必须出示能够证明该物件实际价钱的证据,而不能随口开价。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消委会介入调解,甚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张咏权还表示,商家必须保证顾客在店内的安全权,在店内张贴足够的安全提示,提醒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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