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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违法楼谁应埋单? 政府部门当上"冤大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9日05:04  半岛网

  

  信报讯 作为本市两改项目之一的海逸景园回迁小区,因为7号楼一业主私自在楼顶窗改门,并占用公共平台架设围栏,造成楼下邻居家中漏水而登上媒体版面。本报曾于4月23日和4月26日连续报道《城管拆违,找公证处公证》和《窗改门强拆后,业主不回家住,四个大爷奉命来看门,守三天了》。4个多月以后,被破坏的房屋已恢复原貌,强拆和后期恢复原貌产生的费用问题再次提上日程。

  多个部门都掏了钱

  “对于违法建筑的强制执行问题,历来都是政府当了冤大头”,市北城管小港中队的宋队长表示,海逸景园7号楼楼顶违法业主的行为至今没有完全解决。“房管、城管、小港湾管委会,还有街道办事处都掏了钱”,但是具体的数额,宋队长表示自己并不十分清楚。

  记者随后联系了市北区清违办负责人刘队长,刘队长表示,当时强制执行的时候,城管找了10个工人到现场拆除架设在公共平台上的围栏,“一个工人一天需要100块钱,10个就是1000元,要是算上我们出动的执法人员和车辆等,差不多得2000元”。

  4月22日,城管、房管和小港街道办再次组织强拆,这次是要拆除业主私自在窗户上改成的门,因为窗改门破坏承重墙,影响了建筑的质量和安全性,给全楼业主带来安全隐患,按照职能划分,应由房管部门负责。因此,市北区房管处和相对应的房管所就请来了6个施工工人将门强行拆除,“也是按照一个工人一天100块钱来算,这一次花了600元。”

  门被拆掉了,就应该把窗户安上。为了保障该业主的利益,负责该辖区的小港街道办事处定做了一个价值约500元的窗户(业主称原窗已经不见了),但是,业主却对这个窗户不满意,就自己将原来的门改小了以后重新安上了,但因为尺寸偏大,楼下有居民提出异议。各相关执法部门再次组织联合执法,将改小了的门拆掉,又安上了一个跟原装门一模一样的门,而这个门则是由市北房管处出钱找到原厂家制作的。期间,发生的人工费等也都是由政府部门埋单。

  在强制拆除窗改门期间,业主曾出去居住,小港街道办事处找来专人给其看了好几天门,期间发生的人员费用也都是由办事处出的。

  谁来为这4万多元埋单?

  记者得知,维修工作从5月份开始,由小港街道办事处牵头,小港湾管委会参与实施,对被破坏了防水和保温结构的建筑按照原貌恢复,并对楼下漏水的业主房屋进行维修,总共发生费用4万多元。施工方一直找小港湾管委会要钱,而小港湾管委会则认为工作是由小港街道办事处牵头,只能找办事处讨要。无奈之下,小港街道办事处就需要为这4万多元找下家了。管委会可以找办事处,办事处该找谁呢?

  9月8日,面对记者采访,当时的违法窗改门业主对费用问题却不愿再谈。

  (记者 郝春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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