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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强拆恢复原貌要4万 高价费却摊给街道办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9日05:04  半岛网

  

4月22日的强拆现场(资料图片)

  强拆和恢复原貌到底该由谁出钱?本报曾于4月份连续报道的海逸景园 7号楼楼顶业主因私自窗改门,并在公共平台上架设围栏被强拆以后,事情并没有停止:强拆以及后续的4万多元维修费至今没有着落,城管、房管、小港湾管委会 、小港街道办事处四家各自承担了一部分费用,而因恢复原貌花费最多的小港湾管委会 ,却认准了街道办事处,找相关负责人要账。小港湾管委会找办事处,办事处又该找谁呢?

  A 修复工作基本完成

  9月8日记者再次来到海逸景园7号楼,“我们楼下这两户漏水的都已经修好了,一个月以前刚刚修好的”,住在29楼的臧大爷告诉记者,是海逸景园项目的开发商负责修理的,“修得很好,一点都看不出来”。记者得知,不但漏水的楼下两户业主都已经修复完毕,而且楼顶平台的防水、保温工作也都已经完成 ,当时因为楼顶业主私自窗改门并在公共平台上搭设围栏导致的破坏基本都已被海逸景园项目的原施工方一一修复。

  据了解,4月份对楼顶业主的违法行为实施强制执行的时候,有市北房管、城管、小港街道办、小港湾管委会,甚至公安、居委会等多个部门和人员参加,当时记者询问强拆和后期恢复原貌的费用由谁承担时,城管和小港街道办的负责人都曾表示,“应该由被执行人承担,如果拒不执行,我们可以采取法律途径。”

  如今房子已经修好,费用问题怎么样了呢?9月8日,记者联系各相关部门一一采访 。

  B 城管:花了1000元

  因为各部门分工不同,在拆除违法建筑的时候,房管处负责改变房屋结构的部分,而城管则负责改变房屋外观的部分,因此,海逸景园7号楼窗改门业主在公共平台上建的围栏,具体工作由城管负责,而拆除窗户的工作,则由房管处负责。“拆围栏的时候,清违办找了10个工人”,记者从市北清违办得知,“一个人一天100块钱,去除执法人员和车辆成本之外,工人的人工费花了1000元。”

  市北城管小港中队的宋队长告诉记者,城管决定对海逸景园这户业主实施一万元的罚款,“按照规定,他把窗改成门,应该实施3000元到一万元的罚款,因为这户业主不配合执法,已经进入强制程序,就要按照上限来处罚 ”,宋队长表示,半个月前已经带着律师找过这户业主,要是对方不交罚款的话 ,就上法院立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宋队长表示,对于拆违成本这一块,应该就是“拆谁的谁负责”,“毕竟他是违法在先”。

  C 小港湾管委会:恢复原貌花了4万多

  恢复原貌花了多少钱?应该找谁要?记者得知,在窗改门被强拆以后,恢复原貌的工作由市北区小港街道办事处牵头,小港湾管委会参与实施。

  “干了4万多块钱的活儿,施工单位一个劲儿地向我要钱”,当时现场负责此事的小港湾管委会的庞经理告诉记者,“楼上的业主开窗以后,把保温层和防水全破坏了,因为当时形势急迫,就让小港湾先垫上,先施工”,庞经理说,他们还给漏水的业主家重新刮了腻子,恢复成原样,“楼上那一家也恢复原样”,但是破坏是业主破坏的,“真是累了,工作应该有始有终,现在唯一的‘终’就是钱找不着地方出了,你说这样的活儿以后我们还干不干了?”

  D 街道办事处或成“冤大头”

  庞经理告诉记者,这次行动损失挺大的,“顶上建筑面积72平方米,屋面防水也是72平方米,我们都有施工预算和施工报告,工程造价也是按照国家规定,前两天去追这个钱,办事处说要逐级上报”。记者问,为什么要找办事处?庞经理说,“我就找办事处,施工前是办事处签了字、盖了章咱才施工的”。记者表示,办事处是否是应该承担费用的单位?庞经理表示,别的地方他们也找不上,只能找办事处。

  而小港街道办事处分管这项工作的张副主任则表示,“现在处罚还没到位,他们找我要钱了,花了好几万元,要我也不能管”,张副主任说,办事处也花了不少钱,“一开始给他做了个窗户,要给他安上的,结果他自己不同意,这个窗户花了将近500块钱,房管处后来做了个一模一样的窗户花了1200元”,张副主任表示,当时等待施工期间,因为业主甩手走人,办事处找来人员专门给他看门,“看门的费用,他们吃饭的费用,都是办事处出的”。

  小港街道办事处主任范玉玲无奈地说,“政府给老百姓办事,要政府掏腰包,就政府掏吧”,范主任说,“后期维修由小港湾打报告,房管处给办理,但到现在还没有消息”。

  E 房管部门:花了2400元,如何下账伤脑筋

  得知房管处也花了钱,记者联系市北区房产管理处的王副处长,提出费用是否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问题,王副处长表示,“说是这么说,但后边的强制手段和措施很难保证,还是都由政府埋单,这一块是个法律空白”。

  记者得知,当时海逸景园7号楼窗改门的事情,市北房管处“派去现场十几个人,有房管处的、房管所的执法人员”,强制执行拆门的那天还找了6个工人,“工人都是要算钱的,还有材料费等,现在都没法下账,确实是个问题”。王副处长表示,执法的人员和车辆不算,“砸墙、窗户都是房管所找的人,一次6个,用了两次,一个人一天100块钱,这一块就是1200元”,房管处还给业主做了个厂家、样子、尺寸等都跟原来一模一样的窗,“花了1200元左右”。

  “一共2400元,房管所的费用可能从其他经营款项来处理,但是我们的费用就不太好弄了”,王副处长说,作为行政管理单位,市北房管处没有这部分费用,“做窗的这1200元,到年底的时候看看怎么下账吧”。

  而针对拆违费用和当时窗改门成本的问题,记者找到30楼的业主辛女士,辛女士表示,自家的安全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她承认自己违法在先,但“费用问题今天不想再谈了”。文/图记者 郝春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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