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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细数银行“四宗罪” 17家银行代表不开腔

  昨日,省消委会在成都市中心某酒店召开“省消委会银行服务问题研讨会”。会上,政府官员、专家学者、消费者代表充分表达意见,陈述银行“四宗罪”。但参会的17家银行代表始终保持沉默。

  专家

  银行收费要尽告知义务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易宪容认为,商业银行如果享受了政策带来的高额利润,就不能以市场化的理由来收取额外的服务费用。

  易宪容认为银行收取服务费时,应当对消费者尽到明确的告知义务。“这样消费者就可以根据收费标准,选择不同的银行和产品。”

  四川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教授王建平赞成商业银行收费应视情况而定,“建议取消收取小额存款费、小额账户管理费。”

  消费者

  收费是银行的“三聚氰胺”

  消费者代表李渝生认为,收费是银行的“三聚氰胺”。他建议银行为市民消费者设一个不收费的基本账户。

  律师李清则建议对商业银行的收费行为进行听证。

  四川银监局市场准入处副处长郭敏表示,对所辖商业银行的服务收费项目,银监局下一步将在征求业内意见之后,向消费者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有专家提议银行的VIP服务不要在一个柜面来抢公共资源。

  早报记者袁玥 实习生苟晨诗

  商业银行服务“四宗罪”>>>

  第一宗:收费项目告知不清

  “零钞清点”、“打印账单”、“跨行取款”……名目繁多。

  第二宗:一般客户排队耗时

  类似的,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非不可抗拒原因)要予以补偿。

  第三宗:存款丢失回避责任

  对因遗失存折(银行卡)造成存款丢失,只怪储户没管好密码。

  第四宗:当场点清离柜不认

  银行点给你少了不认,但点给你多了得要回。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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