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戴辉 通讯员黄进明、王威报道: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今日发布公告,将对孟某某等208名酒后驾车被扣留驾驶证后,逾期不接受处理的驾驶人,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公告称,这208名机动车驾驶人全部是因为涉嫌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依法扣留驾驶证,现已超过15日未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为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拟依法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交管部门提醒,208名机动车驾驶人可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查处单位依法提出申辩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交管部门将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吊销后,当事人两年内不能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详情可登录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政府公务网站(www.whjg.gov.cn)查询,208人名单详见金网(www.ctj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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