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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8亿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9日08:10  东方网-文汇报

  万润龙

  新华网9月7日转发报道称:6日,河南省民政厅宣布,9月4日、5日的大雨给该省带来直接经济损失超过8亿元。与8.19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宣布的数据有:全省受灾人口27.02万,紧急转移安置4500人,因灾死亡1人;倒塌房屋477间,损坏房屋1587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7.02千公顷,其中成灾面积12.19千公顷,绝收面积8.29千公顷,农业直接经济损失1.32亿元。

  笔者看到这组数据,第一感觉是疑惑,因为这些数据的出台太神速——4日、5日下大雨,6日就能出那么多数据?雨刚过,你怎么判定这8.29千公顷的农作物一定会绝收?这农业直接经济损失1.32亿元又是怎么算出来的?

  凑巧,看到今年8月号《半月谈》引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顾海兵的话:“实际上许多地方政府部门都有‘三本账’,对外公开是一本账,向上级部门汇报是一本账,自己私下还留有一本账。比如一个地方遭受了洪涝灾害,上级民政部门来了,当然是将灾害数字报得越大越好;总结抗洪成绩时,报的数字往往又会偏小。”他认为,统计数据失真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由于调查样本和范围不同出现误差,这是技术性问题;另一种是人为导致的失真,包括统计造假、随意填报统计数字、不具备采集条件却上报数据等。

  灾害评估牵涉到国家利益、地方政府利益和民生保障,是灾后救援和重建的决策依据,所以灾害评估应当严肃审慎。

  尽管新统计法专门增设了“监督检查”一章,规定了领导人员在统计上失察的责任,规定领导人员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要依法处分。但由于我国现有的统计管理体制并不完善,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对统计工作、统计数字的干扰无处不在,“官出数据,数据出官”造成的统计造假空间依然不小。

  灾害评估是一门科学,有些数据需要时间来验证。对于匆忙公布的灾害评估数据,应该有相应的复核制度。对于技术性的误差需要修正,而对于人为的造假,必须问责,甚至依法惩处。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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