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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振忠
挺具有讽刺意味的,一个专门掌管优抚等工作的民政局长先给自己办理了残疾证,并且还是《革命伤残军人优待证》,这样的官员是不是脑子里已经残疾,思想也变得残疾?
说他“思想残疾”,是因为人们无法理解这样的人如何去面对革命伤残老军人们?怎么去搞优抚工作?人前一面人后一面是某些贪官污吏的共同丑恶嘴脸,但民政工作面对的一部分民众是体弱多病的革命伤残军人、老军人、烈属等群体,他怎么好意思将自己装扮成一个伤残军人而享受旅游场所免票的待遇呢?
也许有人会说金局长等人这叫“廉洁”,不花公款不直接使用特权要求景点免票,这不是很“廉政”吗?但要知道,在信阳这个地方他可以使用特权,但在全国的景点可就不好使了,假如他去了海南、哈尔滨,这个《革命伤残军人证》可就省了自己的钱包了。在信阳特权畅行无阻,在外地就扮成伤残军人,互相补充,特权到哪儿都好使,这就是办理《革命伤残军人优待证》的“好处”。
我怀疑金局长等人会不会再穿一身旧军装以装相?然后跛着一条腿进入旅游景点然后再快步如飞。如此做来,即便是一个正常人也觉得丢人,即便是一个老乡也会觉得丢不起这个脸,咋咱堂堂局长大人就这么不要脸皮呢?你咋连一个普普通通老百姓的觉悟都不具备呢?
别让“思想残疾”的民政局长再“瘸腿”上班。这种人再怎么检讨也就那么回事,不再需要证明他具有多么高尚的道德多么纯洁的党性,一张《残疾证》足以证明了他的思想很残疾,“瘸腿”上班执民政局长的大印也显得有些勉强且不伦不类,那么,他就只有一条路可走,将证件退回省民政厅注销的同时退出局长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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