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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使用自来水实行“亮牌”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9日14:26  淄博新闻网

  淄博新闻网讯 记者刘刚,通讯员都玉秦、王焕刚报道:9月8日,淄博市淄川区举行 “使用自来水经营公示牌”揭牌仪式并确定首批“使用自来水经营公示牌”业户名单。至此,淄川区将逐步在全区饭店、宾馆、洗浴场所、食品加工等经营户中,推行“使用自来水经营公示牌”制度,实行“亮牌”经营,让居民“放心”消费。

  近年来,淄川区在水资源管理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城区部分餐饮、宾馆、洗浴、食品加工等经营业户存在私自凿井,违规取用浅层劣质地下水用于经营的现象。据检测,城区浅层地下水微生物、硝酸盐、亚硝酸盐、铁、锰、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等指标均超标。如果人体长期饮用这种水,会引起呕吐、腹泻、脱水、肠道紊乱、消化系统癌变、智力下降、反应迟钝等症状,也可能造成其他介水传染病的发生,严重者甚至会出现生命危险。使用浅层地下水经营的行为,不但严重威胁着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而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淄博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条款,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热点问题,群众投诉餐饮、洗浴、宾馆、食品加工等非法取用劣质地下水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为了保障广大居民的身心健康,淄川区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在详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本着“为经营业户负责、让消费者放心”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整治餐饮、宾馆、洗浴等用户使用浅层地下水行为,印发了《致广大用水户的一封信》,督促城区广大用水户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改,倡导业户使用自来水,维护消费者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对于在规定时间段改用自来水经营的业户,视情况免收或减收自来水城市建设配套费。同时,对于改用自来水或目前完全使用自来水经营的饭店、宾馆、洗浴场所、食品加工等用户,由区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发放“使用自来水经营公示牌”,实行“亮牌”经营,增强用水经营透明度。“公示牌”制度的实行,将为保障广大消费者身心健康,繁荣和发展淄川区的餐饮业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赢得了广大居民的一致欢迎。

刘刚 都玉秦 王焕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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