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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不成生怨恨 一把火点燃前女友娘家获刑三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9日17:26  红网

  红网娄底9月9日讯(通讯员 刘更和 王林华)恋爱不成,讨债不顺,愤而生怨,趁夜深之即一把火点燃了前女友娘家。9月8日,经湖南娄底涟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胡昭林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胡昭林系湖南省衡山县江东乡江东村木工装修工,2008年底在广东省佛山市打工时与同厂湘籍女青年梁某相识。由于胡昭林有意找梁某做女朋友,平时便对其十分关心,特别是对她遇到的生活困难慷慨相助,交往期间陆续几次借给梁某人民币19000元。一年后梁某明确拒绝与胡继续维持男女朋友关系,胡昭林感觉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回报,觉得在感情上受到了欺骗,难以接受,便多次向梁某催要借款,但当时梁某经济紧张,无法及时归还。胡昭林坚决不答应,逼其还钱,梁某为了摆脱胡的纠缠,喊来其新男友前来帮忙。胡昭林见状,恼羞成怒,在扭打中抽出匕首将该男子捅伤。后经当地公安机关调解,由胡昭林赔偿受伤男子12000元,胡昭林当即付了5000元,余款由梁某担保。

  今年6月17日,梁某决定归还其欠款,为了避免发生斗殴,梁某约胡昭林去当地派出所还钱。在双方结算借款时,梁某以付其男友赔偿款为由扣除由她做了担保的7000元,仅还给胡昭林12000元。从派出所出来的胡昭林对梁某的做法十分不满,便多次发信息对其进行威胁。胡昭林越想越气,决计报复,便于当晚8点,在一加油站购得一桶汽油,租车来到涟源市白马镇隔山村,躲在梁某娘家屋后,于当晚11点,待梁某家人睡下后,胡昭林将汽油泼在梁某娘家屋后门窗处,点火后迅即逃离现场。由于梁某家人与邻居及时发现并将大火扑灭,才没有造成更大的人员财产损失。

稿源:红网 作者:刘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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