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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抗日老战士补助 9月底以前发放完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0日01:18  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国家民政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向在乡抗日老战士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通知”。昨日,记者从湖南省民政厅优抚处获悉,我省的补助金将在9月底之前发放完毕。

  优抚处处长王芳艾介绍,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入伍,目前健在的在乡抗日老战士,都能得到生活补助。省民政厅要求各地民政部门逐户上门发放,如果发现抗日老战士有健康、住房方面的困难,要帮助解决。各地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资金发放公正、公开、透明,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根据2009年的调查,湖南有健在的在乡抗日老战士近万名,但估计这个数字今年有所减少。记者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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