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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两洗发水虚假宣传被令改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0日01:38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通报,霸王(广州)有限公司生产的2款洗发水“霸王男士固发强根洗发液”和“霸王男士固发去屑洗发液”虚假宣传,已被责令立即改正,不得再夸大宣传。

  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霸王男士固发强根洗发液”和“霸王男士固发去屑洗发液”在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在其产品包装上标注“坚固发根、韧发防落、专为男士油性头屑头痒及易掉发质研制”等字样,虚假宣传育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功效,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

  目前,药监部门已约见霸王(广州)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依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提出警告,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包括改正现有成品及包装材料;要求该公司在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宣传中,遵守国家相关规定,避免使用易与功能或疗效混淆的描述和术语,不得扩大宣传。同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药监部门加大对化妆品标签标志违法宣传的整治力度。北京市药监局昨天表示,将对在售霸王洗发水的包装及宣传情况进行稽查,若发现仍有虚假宣传情况,将责令更换包装。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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