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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对村主任工作不满,在村口散发传单检举,但因内容失实致村主任头疼失眠。日前,顺义法院一审宣判,发传单村民的“调查报告”部分内容有辱陈某名誉,并造成精神损害,侵犯了村主任名誉权,须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500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本报记者陈博 通讯员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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