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洁)汽车司机李卓工作之余搞起“副业”——偷大学生宿舍内的笔记本电脑,不到3个月作案5起,窃得8台笔记本电脑及一部手机,总价值3.4万元。9月8日,“笔记本大盗”李卓在城关区法院受审。该案将定期宣判。
仅有初中文化的李卓在兰州从事货运行当,因觉得跑货运来钱慢,李卓便动起歪脑筋,盯上了大学生宿舍内的笔记本电脑。2009年10月18日,李卓经过踩点,潜入了兰州大学一宿舍楼,趁无人之机,盗走一学生的笔记本电脑,随后变卖。成功得手后,李卓自感安全无事,当年11月29日,李卓再次潜入该校一研究生宿舍楼,盗走1台笔记本电脑及1部手机。屡试不爽后,李卓又接连作案3起。今年1月3日晚9时,正值学生元旦放假,李卓在兰大一宿舍楼内一次性盗走了3台笔记本电脑。后经受害人报案,警方根据监控视频,将李卓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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