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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发言人:日方对钓鱼岛海域中国渔船适用日本国内法是荒唐、非法和无效的 我派遣渔政执法船前往钓鱼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0日01:56  兰州晨报

  

外交部发言人:日方对钓鱼岛海域中国渔船适用日本国内法是荒唐、非法和无效的
9月9日,在日本冲绳县石垣港,被日本海上保安厅扣留的中国渔船“闽晋渔5179”(右)停靠在“与那国”号巡逻船旁。新华社照片

  据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9日表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领土。日方对在该岛海域作业的中国渔船适用日本国内法是荒唐、非法和无效的,中方决不接受。

  “当务之急是日方立即无条件放人放船,避免事态进一步升级。”姜瑜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回答有关提问时说。

  在回答关于该事件对中日关系影响的提问时,姜瑜说:“领土主权争议高度敏感,处理不当,将对中日关系大局造成严重冲击。日方对此应有清醒认识。”

  她说,近几日,中国外交部、驻日本大使馆已分别向日方多次提出严正交涉,对日方在钓鱼岛海域非法扣留我渔船提出强烈抗议,要求日方立即放人放船,并确保我方人船安全。中国驻日使领馆已派工作组探望了船员。目前他们是安全的,身体状况良好,也向家人报了平安。

  事件发生后,民间保钓人士要求登岛,姜瑜在回答有关提问时说,日方在钓鱼岛海域非法抓扣中国渔船和渔民的行为,已引起中国民众的强烈反应。“希望日方正视事态的严重性,立即无条件放人放船,避免事态恶化升级。”她说。

  姜瑜重申了中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她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政府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意志与决心是坚定不移的。

  “中日双方在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上存在争议是客观事实。我们主张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通过谈判妥善解决问题。”姜瑜说。

  在回答关于中方已派遣渔政执法船前往相关海域的提问时,姜瑜说:“这是依据中国有关法律开展的渔业管理活动,目的是维护相关海域的渔业生产秩序,保护中国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日方所扣船长 可能面临3年以下刑期

  本报讯 据《成都晚报》报道,日本外务省9月8日下午就中国渔船被扣押事件召开记者会。记者会上,外务省发言人佐藤悟表示,中国渔船船长被扣押,是根据日本国内的法律,以妨碍公务执行的罪责来处理。

  根据日本妨碍公务执行的处罚规定,对周三凌晨2时被日方逮捕的中国渔船船长,日本的检察官将会在72小时内做出释放还是拘留的决定;被处罚的可能性将是50万日元以内的罚款或者3年以下的刑期。

  日方称若认罪缴罚款可放人

  本报讯 据人民网消息,中国渔船船长詹其雄9日被送交日本检察机关,日本海上保安厅发言人称,如果詹其雄承认“妨碍公务”罪名,并缴纳罚款,就可以很快放人,否则就要接受审讯。

  渔船船长蒙面戴铐

  7日上午发生撞船事件后,我国被撞渔船“闽晋渔5179”遭到日方扣押,船长叫詹其雄,8日晨7时25分在下船时有短暂露面,他被蒙面,戴着手铐,之后被带到石垣市市政厅进行调查。

  船长奶奶闻讯去世

  据了解,被撞渔船来自福建晋江,当地数千渔民对事件相当关注和愤慨,并表示今后还要去钓鱼岛海域捕鱼,宣示中国主权。詹其雄的奶奶在得知孙子被扣后忧急攻心,在8日下午撒手人寰。

  据《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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