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启动“犯罪救赎”工作机制

  本报讯(通讯员高健)9月2日,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以个案帮教的形式启动了“犯罪救赎”工作机制。

  “犯罪救赎”工作机制通过说服、教育、感化、挽救等途径,督促犯罪嫌疑人深刻认罪,并引导案件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所在社区或工作单位等对犯罪嫌疑人在情感上予以适度宽恕,以更好地修复被犯罪行为损害的社会关系。

  据该院副检察长王学东介绍,“犯罪救赎”机制启动后,将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适用于进入刑事检察程序的每一起刑事案件。其主要内容包括:根据案件情况,检察机关将组织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对话,促成犯罪嫌疑人当面认罪悔罪、被害人予以适度宽恕;检察机关在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等决定时,根据案件事实与证据情况,综合参考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情况、被害人宽恕情况等因素;作出批准逮捕、不予批准逮捕等决定时,做好相关诉讼参与人的释法说理工作;以没有逮捕必要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的,侦查监督部门应当启动不少于一年的帮教追踪工作,及时掌握犯罪嫌疑人有关情况等。

  当日,门头沟区检察院还以一起轻刑案件作为实施“犯罪救赎”机制的首例案件,邀请公安干警、嫌疑人所在单位及嫌疑人的家属一同对嫌疑人于某进行帮教。在于某改过自新、真诚悔罪的基础上,被害人与于某达成了和解,表示不再追究于某的责任,愿意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于某的单位也对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的人性化处理方式表示感谢,并表示要积极配合检察院做好于某的帮教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使其回归社会。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