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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前的那个选择,他无怨无悔

  一名合格的教师应该是什么样的?一名优秀的检察教师又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教师节前夕,记者走访了国家检察官学院刑事检察教研室主任、去年被评为首批全国检察教育名师的杨新京教授。

  从教之路:当鞋遇到脚1991年,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的前身)筹备成立。听到这个消息,当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工作的杨新京心动了。

  19年后,在谈及当时这一选择时,杨新京解释,与在机关工作相比,他觉得自己更适合做一名老师,他有过做教师的经历。

  鞋子是否适合脚,只有试过才知道。

  1991年5月,杨新京主动请缨,调入学院,直到现在。

  19年以来,杨新京先后为各种班次、各种层次的学生讲授刑法理论与实务课:他教过专科生、本科生,也指导过研究生;他的学生有初任检察官、高级检察官,还有检察长。

  无论给什么样的学生讲课,杨新京强调,认真备课是一名老师必须做到的。杨新京备课的认真,给学院年轻教师小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朱说,他和杨新京一同出差时发现,杨老师不管多忙,都要抽出时间来仔细琢磨教案。

  在学院从教以来,杨新京很多观念发生了转变,只有对师德的坚守未变,而且越来越成熟,逐渐升华为对检察职业教育培训的执着与热爱。

  对生长在平原的人来说,西藏是个既艰苦又危险的地方。可当高检院组织第二期赴西藏巡讲组的通知下达后,杨新京主动报了名。

  2001年9月14日,杨新京和另一名教师、安徽省检察院干部张继政飞赴雪域高原。

  赴藏巡讲的第一站是西藏平均海拔最高的那曲地区。强烈的高寒缺氧使杨新京他们感到前所未有的虚弱。

  在海拔4500米的高原讲课耗氧量很大,讲一次课需要承受怎样的困难没有经历的人是无法想像的。他们常常是一边吸氧一边讲课,每次讲完课都筋疲力尽。为了不耽误巡讲进度,达到更好的讲课效果,他们白天讲课,晚上还要备课到深夜。3个月的时间,他们先后在那曲、山南、日喀则等7个地区巡讲授课。

  2001年,杨新京被高检院评为检察系统十佳教师;2002年,又被评为西部巡讲优秀教师。

  热爱检察职业教育培训事业,杨新京说,这是一名合格的检察教师必须具备的“师德”。

  教学之法:分析你的学生

  杨新京的课,总是显得很“热闹”。

  每个培训班开班之前,杨新京都事先向学员们征集案例。上课之前,他会把遴选出来的案例发给每个学员,要他们提前研读。

  这样,一上课学员们就直接开始讨论。如果对案情还有疑问,就由提供案例的学员补充讲解案情。如果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杨新京就将已经搜集的法律知识及时在电子屏幕上显示出来。由于学员们都来自检察一线,因此这种唇枪舌剑的对接常常显得非常“热闹”,有时连杨新京提供的“参考答案”都不能获得一致认同。

  但是,无论是杨新京还是学员们,都认为能从这样的课堂讨论和交流中受益良多。

  2006年,《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上刊登了杨新京的文章《检察官培训中的案例教学》。杨新京介绍,这种教学模式是大家慢慢摸索出来的。

  像很多年轻老师一样,杨新京也经历过最初的“不适应”。辛辛苦苦备的课,学员不爱听;认真准备的案例,学员不想听。这是为什么?

  经过分析,杨新京发现,他面对的学员不再是一张白纸的大学生,而是各地从检察业务一线来取经的检察官,他们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几乎每人都是带着一肚子在工作中积累的问题和困惑来的。他们都希望老师能讲析自己带来的疑难案例。

  了解到这些,杨新京从学员们带来的疑难案例和最希望解决的困惑入手,从新法新规在具体适用中给一线检察官带来的新问题入手,开始改变自己的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

  2009年11月17日,作为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讲师团首批成员之一,杨新京先后去了青海省的西宁、果洛、海北3个地方巡讲。8天里,杨新京就如何在律师法修改后做好律师介入的应对工作、开展同步录音录像应该注意的事项等前沿问题进行了专题辅导,受到了青海检察官们的欢迎。

  新法出台后,具体适用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消化不良”。杨新京认为,检察教育培训人员必须密切关注新法新规在检察一线的落实,因为这是基层检察人员最容易遇到问题的地方,也是他们对教育培训要求最迫切的地方。

  “一定要讲新东西。”这是杨新京对自己的一个基本要求。

  治学之道:不能浮在实践上面

  杨新京始终认为,一名检察职业教育培训人员绝不能浮于检察业务实践之上。但繁忙的教学任务让他一直没机会沉到检察一线中去。

  2004年,杨新京捕捉到一个弥补缺憾的机会。

  这年年初,高检院安排部分人员到分、市一级检察院挂职锻炼。出人意料的是,杨新京主动要求前往基层院。

  在随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杨新京挂职于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这期间,杨新京有了充分接触一线检察官办案实务的机会。回忆起当年,他用“融为一体”这个词来形容当时与朝阳检察官们的亲密交流程度。

  这次挂职也为杨新京的教学科研拓展出一片新天地。他告诉记者,近年来,对刑法修正案、刑法的立法解释、两高的司法解释的持续关注,是他的一个研究重点。不过,与有些学者更多关注法律修改的正当性并作出学理解释不同,杨新京关注的是新法修改后在适用中特别是检察环节出现的问题,以及遇到这样的问题司法机关应该怎样处理。

  所以,无论是在他编著的《刑法的修订与适用》、《晋升高级检察官培训教程》等著作中,还是他撰写的《未成年人的犯罪与刑罚》、《析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论转化犯》等几十篇论文中,都具有鲜明的应用性。

  不久前,《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审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杨新京现在正琢磨着,如何把草案涉及到的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引入到下一步的课程设置中去。 (本报北京9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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