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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室里,对抗情绪慢慢化解

  “跑了3年多,走了这么多地方,我的医药费终于有着落了!”近日,溧阳市的潘师傅紧紧握着调解员老王的手,久久不肯松开。这是溧阳市检察院调解室成立以来,成功调解的又一起案件。

  潘师傅原来是江苏天腾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腾公司)的职工,2005年1月在工作过程中不慎摔伤,溧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潘师傅的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等依法作出了天腾公司赔偿其6万余元的裁决,并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

  赔偿结束后,潘师傅身体上的伤痛却没有停止过,潘师傅为了治疗摔伤造成的脑震荡等后遗症,又接连花去医药费3000余元。他认定这笔费用应该由原公司承担,自2007年开始,就先后到溧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到溧阳市法院起诉、到常州市中级法院上诉、申诉,均被驳回了请求。屡屡失败的经历让潘师傅身心俱疲,2009年2月,他来到溧阳市检察院,将最后的希望放到抗诉上。但潘师傅掌握的部分证据遗失,不能充分证明其脑震荡与先前受伤之间的因果关系,尽管法院在认定其诉讼请求方面的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存在一定瑕疵,就全案情况看抗诉的结果并不乐观。案件受理后,该院民行科科长马俐一方面准备提请上级院抗诉,另一方面客观地将情况和审查意见耐心地讲给潘师傅听:“就目前情况看,最终能否获得赔偿还存在一定风险,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帮助你和天腾公司之间进行调解,或许效果更好些。”潘师傅表示同意。

  很快,这起工伤赔偿案件被移送到溧阳市检察院调解室。专职调解员会同民行干警走访了天腾公司,进行释法说理,积极调处。一连去了三次,天腾公司负责人的态度才有所转变,答应愿意进行协商。4月7日下午,潘师傅和天腾公司代表赵经理被请进了溧阳市检察院专设的调解室里,在宽松的氛围下,双方激烈的对抗情绪慢慢化解,最终达成了赔偿2500元的一致意见。

  “社会矛盾化解是当前工作的重点,必须整合现有资源,努力实现优势互补,提升整体实力。”该院检察长许岳华对干警提出了这样的要求。为此,该院于2009年以人民调解室为纽带,探索建立检调无缝对接机制,专门成立了检调对接办公室,专设办公地点,抽调办案骨干专人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办案中,对一些轻微刑事案件和一部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实行调解先行,由专职调解员与案件承办人共同参与调解,最大程度提升化解矛盾的效率。同时,根据当地检察工作实际,该院依托设立的基层站所,聘请了各乡镇司法所司长为检调对接联络员,并定期对他们进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宣传检察工作、调解矛盾纠纷方面的先锋作用。

  今年4月,该院又以开展民行检察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巡回走访全市10个乡镇,深入群众,走进基层,了解群众对检察工作的需求,扩大他们对检察工作的认知面,进一步优化利于检察职能发挥的外部环境。4个多月来,该院人民调解室共受理刑事和解和民事行政和解18件,成功和解15件,化解矛盾成功率83.3%。

  (上图为调解会正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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