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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养老保险证,申诉人笑了

  手里紧攥着职工养老保险证,生怕飞了似的,申诉人老杨的笑容里混合着泪水,他哑着嗓子连声向检察官道谢。近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一起历时两年,先后经过五次仲裁、三次诉讼的劳动争议案件成功达成和解。据悉,这是该院推出检察调解评估、检察调解协作和检察调解督促三项创新机制后,成功办结的第一例民行申诉案件。

  2009年9月27日,新北区检察院民行科受理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纠纷案件。经审查,老杨于2000年至2008年间在某汽渡公司从事保洁业务,在工作中受伤后与厂方解除劳动关系。此后两年间,老杨先后以补交养老保险、支付加班工资、申请工伤认定等多个事由,向武进区、新北区、常州市的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提出五次仲裁申请和三次司法诉讼,仅获得部分支持。老杨不服,又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老杨诉称,自己在汽渡公司工作8年,汽渡公司未给他交纳任何社保。双方虽签订了终止协议,但并不是他的本意。目前老杨没有了经济来源,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只得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汽渡公司为其补交8年的社会保险4万元,支付其双休日加班工资3.7万元,恢复工作,另外赔偿他医疗费8000元。

  汽渡公司辩称,老杨与汽渡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保洁业务承包关系,因而无权要求汽渡公司支付加班工资、补交社会保险;老杨要求汽渡公司赔偿医疗费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受案后,该院首先启动检察调解评估机制,查找久讼不决的症结,进而论证检察调解的可行性。经深入走访,该院发现:年近六旬的老杨家庭生活困难,老伴长年重病缠身,“老无所养、晚景堪忧”是老杨屡次打官司的根本原因。与此同时,原单位即将于2010年下半年改制,双方的“恩怨”再拖下去,老杨的维权之路将更加艰辛。

  找到症结后,该院紧接着启动了检察调解协作机制,决定从解决老杨的养老问题入手,整合市、区检法两院的司法资源,从源头上化解纠纷。由该院副检察长姚慧博牵头,邀请市区两级法院和仲裁机构,主动上门,与原单位、区劳动部门等先后进行十余次沟通,原单位最终同意为老杨补交8年的养老保险,辖区劳动部门也同意提速补办手续。

  双方达成和解意向后,该院民行科并未懈怠,又马不停蹄地启动了检察调解督促机制,要求原单位尽快履行承诺。仅用一周时间,老杨单位便把8年的养老保险金汇入指定账户,相关养老保险手续也在劳动部门补齐。拿到养老保险证后,老杨高兴地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并主动把相关的两个上诉案件和一个仲裁案件撤回。

  (上图为拿到养老保险证后申诉人露出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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