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一百元 明年1月起发放
本报讯 (记者严建广)明年1月1日起,市区90周岁以上99周岁以下的老人将享受政府发放的每月100元高龄补贴。昨天,记者从江门市民政局获悉,9月20日起,市区户籍居民可向当地村居委会申请,明年1月开始发放。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对高龄老人的照顾和保障力度,市政府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对市区9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政府高龄津贴,每人每月100元;此外,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高龄老人,仍按《江门市区敬老优待办法》(江府[2006]18号)的规定每人每月发放200元。据统计,截至去年市区有90周岁以上的老人共3850人。
据了解,高龄补贴从2011年1月起计发。2011年1~5月的津贴在2011年5月20日前通过银行一次划入高龄老人的存折,6~12月的高龄津贴将通过银行每月20日前自动存入高龄老人的存折。
本月20日起可开始申请
老龄办提醒市民,从本月20日起至今年10月31日,市区户籍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90周岁以上(含90周岁,即在192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高龄老人可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政府高龄津贴。
此外,对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市民,市政府也规定了终止领取程序,90周岁以上老人户籍迁出本市区或辞世,家属应当及时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社区报告,其高龄津贴在次月停止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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