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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7辆校车已获校车标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0日04:4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未通过检验、整改不合格校车要清退

  本报讯 (记者谢华兴 通讯员闫海滨)为加强中小学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市交警支队和市教育局从今年3月开始要求全市所有校车都要申请校车标牌。截至昨日,车管所已核发校车标牌3107个,因申请资料不符合规定退办530份。车管所提醒未申办的单位,抓紧时间到车管所办理校车标牌。

  按照规定,校车运送学生时应当在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各放置一块校车标牌,其中有校车信息签注的校车标牌放置前面,另一块放置后面,在车外能够清晰识别。对无校车标识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作为重点查处对象。

  校车查验小组在查验过程中发现查验不合格的校车普遍存在使用“光头胎”、车窗玻璃违规粘贴透光度小于70%的隔热膜,车容车况较差、各种安全措施和装备缺乏、超期未年检、交通强制保险失效等问题。

  对初检不合格的校车,车管所要求各大队按照整改意见及时跟踪、监督相关学校、单位的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坚决清退,对整改合格的按规定及时核发校车标牌。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加强对校车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对无驾驶证驾车上路的驾驶员要坚决执行拘留,一旦发现超员现象,一律责成相关学校负责卸客转运,并进行公开曝光,同时通报教育部门。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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