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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一审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0日06:3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 山东省枣庄市中院9日对中共浙江省委原常委、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华元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1998年春节至2009年3月间,王华元在担任广东省委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浙江省纪委书记期间,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升迁、案件处理、逃避抓捕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受贿折合771万余元。另有折合894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案发后,王华元主动交代有关部门尚没有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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