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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判强奸抢劫 3年后真凶落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0日06:3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9月6日17时,被判强奸、抢劫罪失去人身自由3年零4个月后,河南鹿邑县杨湖口乡田庄村村民张振风回到家中。74岁的父亲特意买来鞭炮庆祝儿子洗清冤情。

  2007年4月22日,柘城县警方接到洪恩乡某村女村民的报案:4月21日23时许,4个蒙面人将其家中院墙扒开一口子,手持钢管、砍刀闯入屋中,其中3人将其轮奸,而后抢走83元现金。抢劫得手后,4人骑一辆大架摩托车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经过秘密走访,大案中队长王杰、五中队长孙宏志向专案组汇报:鹿邑县杨湖口乡田庄村村民张振风平日游手好闲,并且昼伏夜出,行踪诡秘。张振风的居住地与柘城县洪恩乡仅一河之隔,家中一辆大架摩托车与系列案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工具相符。

  2007年6月3日,张振风被当地派出所抓获。当时的报道称,“通过连夜突审,张振风交代了他伙同郭新魁、郭辉、刘超等十余人,一个月内在柘城境内抢劫、强奸作案十多起的犯罪事实……其中5人被抓获。”

  一年后,本案在商丘中院开庭审理。张振风犯强奸罪、抢劫罪,被判处死缓;郭新魁等4人分别被判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据知情人介绍,张振风等5人归案后,柘城县公安局曾对5人抽血,与受害人体内残留的精液进行DNA鉴定。鉴定结论已排除5人的强奸犯罪嫌疑,但该结论被柘城县刑警副大队长余鹏飞隐匿(现余鹏飞因“隐匿重要鉴定结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08年11月,张振风等5人一审被判刑后,分别提出上诉。河南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随后,检察机关撤诉退查。柘城县公安局对强奸、抢劫案重新评查中,通过技术手段确定正在服刑的王银光是真正的犯罪分子。王银光交代了一同作案的王长林和王献志。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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