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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纪委原书记受贿771万被判死缓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昨日,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因受贿771万元一审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因894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有期徒刑8年。

  经审理查明:1998年春节至2009年3月间,王华元利用担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兼省纪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1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另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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