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赵作海家乡又出错案 5农民蒙冤3年还不准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0日07:24  半岛网

  5月曾发生赵作海案的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日前又出现一起被公安机关错抓、被一审法院错判的案件。

  

  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商丘市警方9月8日公布该案案情:2007年6月,柘城警方抓获了涉嫌入室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等5人。在案件办理诉讼过程中,张某等在交代多起抢劫案件的同时,还交代了2007年4月发生在柘城的王某被抢劫、轮奸案件。

  2008年11月,商丘中院一审分别对张某等5人作出有罪判决。张某等5人分别提出上诉。2009年8月,河南省高院二审作出“发回重审”的刑事裁定。随后,检察机关撤回起诉,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经查,张某等5人涉嫌抢劫、轮奸的犯罪事实不能认定。王某被强奸案系因其他犯罪已入狱的王银光及王长林、王献志所为。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已将王长林、王献志二人抓捕归案。

  村民最重被判死缓

  据记者调查,该案的5名蒙冤者为刘传军、张振风、郭新魁、郭辉和刘超。2007年6月,张振风被抓后,余下4人也先后被抓。刘传军一审获刑15年,5人中一审最高刑期为死缓。上周,5人先后获释。

  商丘公安系统内部人士透露,张振风和刘超确实有其他犯罪嫌疑,目前5人均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该案的判决还没有生效,“至于冤枉的人,查证后,就启动国家赔偿机制。”该人士说。

  警方被指刑讯逼供

  记者采访中得知,柘城县警方之所以能得到5名蒙冤者的口供,涉嫌与刑讯逼供有关。

  郭新魁告诉记者,自己被抓以后的头21天内,只有最后的6天没有挨打,用来养伤,记者问警察怎么打的?“你们聪明,你们猜猜。”郭新魁回答。

  9月8日上午,在郭集村的郭辉家里,记者见到了郭辉的叔叔,他说:“哪能没这事呢(指挨打)?”

  扬湖口乡张庄村张振风的邻居告诉记者,上周张振风刚回到家时 ,瘸着腿,走路都走不成。

  刘传军的父亲刘金银对记者说:“说(刘传军)身体基本健康,你也知道,说健康等于说瞎话。”

  据商丘公安系统内部人士透露,2007年4月发生在柘城的王某被抢劫、轮奸案发生在柘城县洪恩乡派出所的辖区,原派出所所长王保力已被采取强制措施。7名相关责任人中,有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领导。

  家属称警方不让上诉

  一名蒙冤者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前几天,有一个人打电话给我,我不知道他是谁,他自称柘城政法委的,让给当事人家里做做工作,说这个案件没法进行审理了,属于事实不清,想办法把这几个人先放了,约法三章,第一不能上访,第二不准接受媒体采访,第三不能要求国家赔偿。我听说是取保候审放的,我一直没接到这个通知。”

  刘金银也这样告诉记者:“在刘传军被释放前,公安局让我们不上诉,如果不上诉,马上就可以见到人,只要上诉,就不让你见了。”

  柘城警方隐匿重要证据

  据要求匿名的知情人士介绍,张振风等5人因涉嫌强奸、抢劫犯罪归案后,柘城县公安局曾对5人抽血,与受害人体内残留的精液进行DNA鉴定。鉴定结论已排除了5人的强奸犯罪嫌疑,但该结论被余鹏飞隐匿。

  记者了解到,现任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的余鹏飞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原因是“隐匿重要鉴定结论”。

  2008年11月,张振风等人一审被定罪判刑后,5人分别提出上诉。2009年8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发回重审”,并建议公安部门补充DNA鉴定,因此抓获真正的犯罪分子。

  受害者家属均婉拒采访

  与多数案件当事人或家属哭诉冤情不同 ,本案中,张振风等5人的家属无一例外地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9月7日上午,记者在张振风家只见到了他年迈的父母。

  3年中,虽然几乎每个月都要到柘城县看守所给儿子送钱,但他们始终没见到张振风一面。张振风被释放后,母亲伤心地说,“儿子瘦了,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但父亲张云枝不愿对记者多说。在他看来,“儿子出来了,比什么都强。冤情洗刷了,政府赔钱了,也道歉了,我们都很满足”。

  在与刘超父亲的交谈中,他欲言又止,往往刚一说话,妻子马上示意打住。

  郭新魁接受采访时称自己有压力:“我刚出来,什么都记不清了。有人情在,我现在也不能说。”记者问:“人情是什么意思?”郭新魁说:“我已经答应人家不说了。”

  据《南方都市报》

  司法文书事实不清

  5名蒙冤者之一刘传军的辩护律师吕继超的辩护词显示——

  —“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不清,刘传军原来的供述非常简单概括,没有具体的细节描述,与其他被告人的供述时间、地点不能相互印证。”

  “抢劫案参与的人数不清,据受害人讲,有的说是三人,有的说是四人,也有的说是六七人”。

  “原来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和公诉机关的起诉书都指控刘传军参与了2006年农历三月抢劫收破烂的老头王庆宾一事,但后来又纠正是张振风和郭辉所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修相科]分享:【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