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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热计量改造费居民要出一小部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1日01:25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文静)记者昨天获悉,市政府近日印发《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首次明确,分四个步骤利用6年时间实施热计量改革。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住宅热计量改造费用将主要由政府和供热企业负担,居民也将负担一小部分。

  市政府日前公布了本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综合工作方案,将以公建推进、居民试点、节能改造为重点,分四个阶段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居住建筑完成供热计量改造涉及到楼房外保温改造、门窗改造、管线改造、卡表改造等。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部分楼房改造费用相对较高,比如大规模改造楼房外保温的费用可能不亚于当年这座楼房的造价,所以费用将主要由政府和供热企业负担,居民也将负担一小部分。

  ■热计量收费阶段

  ☆2010年 新建竣工投入使用的公建、居民小区及完成节能改造并具备供热计量条件的既有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本市还将同时完成市热力集团供热范围内公建的供热计量改造,启动区域锅炉供热范围内公建供热计量改造。

  ☆2011年 本市公共机构和既有大型公建将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2012年 普通公建以及2004年7月以后设计建设的居住建筑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2013年至2015年 1998年7月以后设计建设的居住建筑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在京中央单位及驻京部队供热计量改造,将自行组织,同步实施。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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