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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问:我女儿和她表弟系同胞姐弟,俩人未经家里同意就擅自结婚,双方家人都极力反对,但是无济于事,双方儿女的父母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吗?
京华律师事务所田军律师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于禁止婚姻情形之一,婚姻无效。以有禁止婚姻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有权申请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因此,双方儿女的父母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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