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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新建公共建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1日02:26  郑州晚报

  全省新建公共建筑

  须安装分项用能计量设备

  超过能耗定额,要加价惩罚

  □晚报记者 裴蕾

  我省将加快既有高耗能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从2010年起,全省所有进行改建、扩建等改造的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必须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

  所有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空调温度设置

  通知要求新建公共建筑要根据相关要求,安装分项用能计量设备。一旦超过能耗定额,将会遭遇“加价”惩罚。

  据介绍,我省城镇既有居住建筑约12亿平方米,90%左右为非节能建筑,建筑能耗巨大。

  对于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省政府要求,其新建公共建筑要根据相关要求,安装分项用能计量设备,公共建筑内的所有单位除医院等有特殊要求的以外,都要遵守国家关于空调温度设置的规定。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

  研究制定超定额加价制度

  通知提出,为推进建筑节能,各级政府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发挥表率作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开展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研究制定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制度,逐步建立节能监管体系。

  此外,我省还将加快既有高耗能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根据部署,全省各地将会对既有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分类统计或监测,对高耗能建筑进行能耗诊断、检测,对建筑围护结构及采暖、空调设备、室内照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节能改造意见,有计划地分期分批进行节能改造。省政府明确规定,从2010年起,全省所有进行改建、扩建等改造的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必须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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