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洁)为了进一步了解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进侦查工作,9月10日,城关公安分局近百名民警在城关区法院观摩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庭审。
2010年4月24日,年过而立的张永守骑自行车路过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路时,与正在此地修理的一辆汽车发生刮擦,张永守与车主曾某因此发生口角,继而扭打在一起。其间,张永守持螺丝刀划伤曾某面部造成其轻伤。该案将定期宣判。
据悉,为尽可能避免在侦查过程中出现实体和程序上的瑕疵,城关公安分局组织民警观摩庭审,可以更加直观地通过庭审和控辩双方的辩论了解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进侦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