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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岁婆婆摔骨折将邻居告上法庭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桂林)“原本以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将太婆及时送到医院检查,没想到她竟然把我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昨日,武昌区幸福里的王女士说起这件事,一脸的无奈。

  王女士介绍,5月9日下午3时左右,她牵着家里的哈士奇和贵宾犬下楼散步,快走到一楼时,她听到楼下传来“哎哟”一声,看到5楼的喻婆婆在楼梯上摔倒了。在喻婆婆的哀求下,她伸手将老人扶起来。喻婆婆说右手臂很痛,她便问其家人的电话,婆婆说不知道。在喻婆婆的恳求下,她把狗送回家后,将婆婆送到附近的社区医院检查,因没有拍片设备,她又打的送婆婆去省人民医院,并垫付268元医疗费。

  王女士说,检查结果显示喻婆婆的右臂两处骨折,需要做手术。当晚7时许,喻婆婆的女儿、女婿赶到医院,他们说老人是听到狗叫才吓得摔伤,要求自己拿钱给老人做手术,自己拒绝了。双方随后到积玉桥派出所,经民警调解未果。

  9月7日,王女士突然接到武昌区法院的电话,称73岁的喻婆婆将她告上法庭。

  昨日,记者看到诉状上写着:原告喻婆婆5月9日下午3时许上楼梯时,看到王女士家的两只大狗狂吠,她急忙后退躲闪,摔倒受伤,导致右尺骨鹰嘴、右桡骨近端等两处骨折,花去治疗费近两万元。要求王女士赔偿医疗费等损失共计3.5万元。

  喻婆婆的女儿沈女士说,母亲是被狗叫声吓到才摔伤,王女士当然有赔偿责任。王女士将老人送到医院做了检查就不管了。母亲虽然接受了手术,但现在手臂还抬不起来,生活不能自理。

  王女士则表示,自己当时是出于对喻婆婆的同情,才将其送到医院检查,对方却把责任推到她的身上。小区里那么多人听到狗叫声,怎么没有摔倒呢?如果自己当时不管老人,就不会惹上这些麻烦事。

  湖北九通盛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冯佳启认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就本案而言,需查明老人摔伤是否与狗叫有关,以及动物饲养人是否放任其饲养的动物(有无绳索牵制)。另外,狗叫与老人摔倒有无直接因果关系,是本案判断有无责任以及责任大小的依据。

  据悉,该案将于9月27日开庭,本报将继续关注。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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