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刘丽)近日,雨花区法院将法庭“搬”到医院病房,对涉嫌非法拘禁罪的患有晚期盆腔癌的被告人高某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高某与被害人龚某原系恋爱关系。龚某曾以工程需要为名多次向高某借款42万元。2009年5月,高某在被查出患有晚期盆腔癌后,多次找龚某索债未果,便找到被告人王某要其帮忙索债。今年3月28日22时许,为逼迫龚某还款,高某、王某等一起将龚某带至长沙市雨花区某宾馆予以控制,直至3月30日9时许龚某被公安机关解救。
该案移送至雨花区法院时,被告人高某已因病情严重被送至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为此,雨花区法院将法庭移至病房,对高某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其他3名被告人亦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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