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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近日分组审议代表法修正案草案时,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西昌学院法学教授王明雯建议,在草案总则中增加一条,对认真履职的代表给予表彰和奖励。
王明雯代表说,现在代表履职的情况参差不齐,因此,应当形成一种激励机制,鼓励代表积极履职。
王明雯代表建议增加的具体规定为:对认真履行代表职务,积极参加由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提交较多高质量议案和建议,并被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门采纳的代表,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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